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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18年8月3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9月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参会全体董事一致推选董事岳祥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参会董事选举岳祥训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岳祥训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宋鹏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宋鹏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宁洪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四、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宋鹏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崔富来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五、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任君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职务;刘卫华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提名补选宋鹏先生、宁洪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就任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公司监事会提交的《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文件(公告编号:2018-19)。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
岳祥训先生,1965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润滑油中心经理;中国石化山东淄博石油分公司经理;中国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经理;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油”、“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泰山石油董事长、党委书记。
岳祥训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宋鹏先生,1976年11月出生,管理学学士、公共管理硕士。历任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经理办公室副处级秘书、副主任、主任;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泰山石油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宋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情形。
宁洪虎先生,1968年12月出生,经济管理硕士。历任中国石化山东菏泽石油分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中国石化山东德州石油分公司副经理;山东省交运石化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泰山石油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宁洪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情形。
崔富来先生,1969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财务会计处主办;中国石化山东临沂石油分公司财务结算中心主任;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临沂石油分公司财务结算中心主任。现任泰山石油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崔富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