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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前董事长私借公章,处罚决定书来了!
12月6日晚,杭州高新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杭州高新、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蒋鹏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蒋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资料图】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近期A股市场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数量明显增多。数据显示,在刚刚过去的11月,共有通策医疗、梦洁股份、浩欧博等24家上市公司及相关方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中,17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占比超七成。
杭州高新收到处罚决定书
杭州高新公告显示,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杭州高新、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蒋鹏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
具体来看,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方面,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期间,时为杭州高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高长虹通过杭州高新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并间接划转至高长虹控制的企业或其债权人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2018年累计发生额63554.43万元,2019年累计发生额114260万元。
2019年3月22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并以杭州高新名义与黄素凤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万元。杭州高新认可黄素凤将上述借款通过上海中色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划出,并授权黄素凤将上述款项划付至时为杭州高新控股股东且由高长虹控制的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当日,上海中色分三笔各1000万元划款至高兴集团账户。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方面,2018年6月18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长虹及其妻子楼永娣、高兴集团共同借款人,与宋成栋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700万元。2018年6月29日,宋成栋将3700万元转入高长虹个人账户。
2018年7月5日,高长虹向宋成栋借款4000万元。该笔借款未签订借款合同。2019年10月23日,因未能偿还剩余借款,高长虹私自将杭州高新1202.81万元承兑汇票交给宋成栋作为还款担保。2019年12月31日,万人中盈(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高长虹偿还杭州高新1202.81万元。
2019年3月22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兴集团共同借款人,与上海福镭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150万元。高长虹、楼永娣、缪勇刚在相关《保证合同》上签字,为前述借款提供担保。2019年3月22日,上海福镭德将1150万元转账给高兴集团。
2018年4月27日、7月10日,高兴集团与杭州余杭众保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两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和3700万元,高兴集团于签订合同当日实际收到款项。借款到期后,高兴集团无法偿还前述借款,剩余本金合计4279.12万元。
2019年4月,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与余杭众保签订两份保证合同,由杭州高新为高兴集团的前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落款日期倒签为“2018年4月27日”和“2018年7月10日”。
2019年5月18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兴集团共同借款人,与杭州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借款保证合同,借款金额4000万元。由杭州天眼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双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双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长虹、楼永娣作为担保方,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中小企业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将4000万元转账给高兴集团。
2019年6月27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兴集团的共同借款人,与浙江物产中大联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000万元。高长虹、楼永娣、缪勇刚、双溪房地产、双溪旅游公司与物产金融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物产金融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将4000万元转账给高兴集团。
年内已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
今年以来,杭州高新已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
7月11日,因超比例增持上市公司股票触及违规,杭州高新控股股东遭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8月8日,因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触及违法,杭州高新被处4万元的行政处罚,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处以2.5万元罚款。
11月28日,杭州高新发布公告,近日,公司副董事长叶峰、董事周建华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叶峰涉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限制期转让等,周建华涉嫌短线交易等,证监会决定对二人进行立案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杭州高新是一家集研发、生产电线电缆用塑料(电缆料)的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高长虹为杭州高新的创始人。
2015年,杭州高新上市,上市以来,已经两次易主。2018年开始,高长虹多次减持公司股份,并在2019年9月向厦门商人吕俊坤转让公司控制权。不过,吕俊坤的入主并未给杭州高新带来新变化,仅一年多,吕俊坤就处于失联状态,且在2020年9月辞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2021年7月,高兴集团申请破产清算。今年5月,通过增持及司法拍卖的方式,东杭集团取得高兴集团持有的杭州高新股份。6月末,杭州高新宣布,东杭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1.68%股份,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公司实控人变更为胡敏。
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1年,杭州高新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53亿元、6.97亿元、4.11亿元、3.87亿元,同比变动30.95%、-18.28%、-41.02%、-5.85%。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0.21亿元、-2.93亿元、-1.89亿元、0.15亿元,同比变动-49.98%、-1481.11%、35.26%、107.82%。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69亿元,同比下降2.55%,净利润为-0.08亿元,同比下降146.72%。
杭州高新不仅面临业绩持续亏损,还面临较大的财务压力。截至今年9月底,该公司资产负债率达80.45%。期末,公司账面货币资金只有1629.45万元,而其短期债务为1.4亿元。
股价方面,截至12月6日,杭州高新报收10.42元/股,总市值为13.42亿元。
近期上市公司及董监高频被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A股市场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数量明显增多。数据显示,在刚刚过去的11月,共有通策医疗、梦洁股份、浩欧博等24家上市公司及相关方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中,17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占比超七成。
从被调查对象的类型来看,除上市公司本身外,对于上市公司董监高、实控人、控股股东等,证监会也持续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在上述17家上市公司及相关方中,共有11名上市公司董监高、实控人、控股股东等因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梦洁股份涉案人数最多。11月24日,梦洁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姜天武先生,副董事长李菁先生,董事李建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李军先生,股东张爱纯女士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华南地区一位律师表示,从近期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频被立案能发现,监管部门在不断加强监控处置和打击力度。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决心进一步改善证券市场生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优化资本资源配置,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办公室副主任戴钦公在2022年金融街论坛年会“治理体系与金融稳定”平行论坛上表示,证监会始终坚持“严”的行政处罚主基调,形成“零容忍”强大震慑。今年1月至10月,证监会已累计作出249份行政处罚决定,罚没款金额15.38亿元。
据了解,近日证监会印发了《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监管执法等方面做出了相应部署,力争到2025年,上市公司结构更加优化,市场生态显著改善,监管体系成熟定型,上市公司整体质量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