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鸽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银鸽郭伟
142
2024-11-13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6-030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收购上海寰保渣业处置
有限公司股权产权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6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收购上海寰保渣业处置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加强风险管控并实现资源整合,收购上海寰保渣业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保渣业”)其他三方股东即公司关联法人上海新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禹环保”)、公司关联自然人宰正浩、自然人李志伟合计持有的寰保渣业49%股权,收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5.121345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收购后续相关事宜。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对寰保渣业的持股比例将从51%增加到100%。本次股权收购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并需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产权交易手续。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7、临2016-028)。
近日,公司与新禹环保、宰正浩及李志伟签署了关于收购寰保渣业股权的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了相关产权交易手续。
二、合同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由于公司与自然人李志伟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下只涉及产权交易合同中与关联法人新禹环保、关联自然人宰正浩相关的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1(转让方):上海新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甲方2(转让方):宰正浩
乙方(受让方):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上海寰保渣业处置有限公司49%股权项目涉及的上海寰保渣业处置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文号信资评报字【2015】第562号),截至2015年11月30日,寰保渣业总资产为人民币22,346,854.87元,负债为人民币10,813,766.19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1,533,088.68元。经有关各方协商,甲方1新禹环保所持寰保渣业24.99%股权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285.712886万元,甲方2宰正浩所持寰保渣业14.21%股权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62.464190万元。
(三)支付方式:现金
(四)支付期限:乙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暨股权收购价款人民币285.712886万元一次性支付至甲方1指定账户;在乙方办理完成甲方2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暨股权收购价款人民币162.464190万元扣除需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款后一次性支付至甲方2指定账户。
(五)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9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六)本次产权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乙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七)生效时间: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
(九)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新禹环保支付股权收购价款人民币285.712886万元;根据合同有关约定,需在完成产权交易标的权证变更手续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后向宰正浩支付股权收购价款,目前相关手续办理仍在进行中。价款支付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6-031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近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建集团”)中标多项重大工程项目,中标金额总计人民币86,878.29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一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