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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8-027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4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除公司已于2018年4月3日披露的《海利生物关于投资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的收购行为以外,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没有正在筹划的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等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同时公司也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2018年4月3日终止了有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事项,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2018年4月3日起一个月内,不得再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4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变更为以现金收购方式推进相关事项的风险
公司因筹划可能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5日起停牌,并于2月12日确认构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5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后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变更为以现金方式推进收购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门生物”)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披露的《海利生物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和《海利生物关于投资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目前对捷门生物的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工作仍未完成,也未与交易对手方签订任何实质性协议,相关细节仍在协商过程中,也尚未履行有关审议程序,因此交易的推进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没有正在筹划的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等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公司市盈率偏高的风险
按照公司2018年4月4日收盘后的市值,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84.55倍,动态市盈率为64.69倍,相比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例如普莱柯(静态35.11倍,动态53.57倍)、瑞普生物(静态40.81倍、动态40.81倍)都有所偏高,因此存在市盈率偏高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4月3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