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铁建投集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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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企业发基金是表外业务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企业发基金是表外业务以及企业发基金是表外业务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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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基金,即可以在股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基金,需要先在证券公司开通股票账户,才能在股票账户里交易。而场外基金则不能直接在股票市场直接交易,只能通过场外的方式进行认购、申购和赎回,比如通过基金公司、支付宝、东方财富网等。
一、场内基金场内基金有四类:
第一类,封闭式基金:封闭式基金设立后,具有封闭期,比如三年或五年,在封闭期内是不能赎回的,但可以通过股票市场进行交易。分为沪市封闭式基金和深市封闭式基金,部份基金如下:
第二类,ETF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又被称为交易所交易基金,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且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开放式基金。部分ETF基金如下:
第三类,LOFS基金,LOF也就是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发行结束后,投资者既可以在指定网点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部份LOFS基金如下:
第四类,分级基金,分级基金又叫“结构型基金”,在一个投资组合下,通过对基金收益或净资产的分解,形成两级(或多级)风险收益表现有一定差异化基金份额的基金品种。一般分级基金由分级A和分级B两部分构成,A基金为固定收益部分,B基金为杠杆部分,分级B基金风险极大。部分分级基金如下:
二、场外基金除了场内可以交易的基金外,其他基金都是场外基金,目前基金公司销售的绝大部分开放型基金都是场外基金。场外基金赎回采用T+1的方式,即当天下午三点前申请赎回,需要下一个交易日才能以该交易日的盘后更新净值进行成交赎回。而场内基金交易方式和股票一样,买入后T+1日才能卖出,但卖出日可以按即时价格进行撮合交易成交。
比如下面这些基金,就属于场外基金:
以上就是场内基金和场外基金的区别,供参考。
因在行政机关工作,我就题主提出的问题,简单地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一、关于“已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这句话的出处及其他相关政策界限2015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在其第二十八部分明确要求:“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相关政策,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分离移交、重组改制、关闭撤销等方式,剥离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和所办医院、学校、社区等公共服务机构,继续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施社会化管理,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这是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级政策文件,也是两办文件的法定依据。
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厅字〔2019〕19号印发了《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如图。
《意见》的主要任务部分,提出五项具体工作,第五项为:分类处理统筹外费用。概括一下,其主要内容如下:
总的原则: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地方国资监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统筹考虑企业年金实施等情况,严禁巧立名目违规提高福利待遇,严格资产管理,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现有统筹外费用进行认真清理、分类处理,不再新增统筹外项目,原则上不再提高发放标准。已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具体处理办法是:1、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可一次性计提,按现有方式发放;2、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企业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也可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3、对企业自行发放的现有人员统筹外费用,由企业按现行途径妥善处理。国有企业要设立过渡期,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过渡期满后退休的人员,按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统筹外费用。这就是中办、国办文件中关于分类处理统筹外费用的具体要求。当然,政策的最终落地,还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加以落实。
二、企业年金的实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201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企业年金管理办法》规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推动企业年金发展,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所谓的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年金的实质是补充养老保险,国家对建立企业年金的态度是鼓励,而不是强制。更直白地说:对于一个具体的企业来说,建立还是不建立企业年金都是可以的,国家对此并不做强制性的要求。这与企业必须强制性地参加“五险一金”是完全不同的。这一点十分重要。
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所需的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双方来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个人缴费部分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由职工和企业双方交费所汇集起来的企业年金基金,由受托人负责投资运营。
更明白地说: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企业做为用人单位负担总工资额的8%,职工个人负担本人工资额的4%。也就是说:职工个人负担1/3,企业负担2/3。企业负担为个人负担的2倍。
毫无疑问,这对于职工个人来说,当然是重大利好,职工退休之后可以领取更多的退休金;但对做为用人单位的企业来说,用人成本肯定会增加不少。这对于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来说,自然不在话下,但对经济效益一般、缴纳“五险一金”都勉为其难的企业来说,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可能性。目前,我国己经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比例不高,原因正在于此。因此,一个企业是否己建立了企业年金,可以做为企业经营情况的重要参考指标。
三、回答题主的问题:己实行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如何解读?从总体上来说,我国的企业规模差别巨大,所有制形式复杂,从巨无霸国企,到小微私人企业;从内资企业,到外资企业;从所处行业分,又涉及到国民经济各个组成部分。要彻底弄清楚,确实要下一番功夫。
从理论上讲,所有企业都要遵守我国的社会保险法,为企业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但实事求是地说,千万百计不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企业也不在少数;与此同时,有些国有大型企业、自成体系的行业性企业,在以高标准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之外,还交纳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即:大额医疗保险,有些企业甚至还在继续由企业负担职工的水、暖、电等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费用,有政策依据的一样不少地发,没有政策依据的巧立名目地发,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一视同仁,利益均沾。
其实质是企业继续承担着社会职能,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和职工联手,增大企业运营成本,减小企业利润,是私分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流失,当然损害的是国家的整体利益。这才是己实行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的真正用意所在。因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绝对是很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只是,这项改革任务可能涉及人员众多。到这项改革完成之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高福利、高待遇,肯定将不再允许延续。己经实行了企业年金的企业,没有国家政策依据的统筹外费用,也将一律不准再予发放。毫无疑问,肯定将导致在职职工、退休职工的利益受损。
场内申购一般是指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而场外申购一般是指在一些基金公司,银行等其它代销机构交易。
场内申购的基金一般实行T+1交易方式,即当天的买入基金,在下一个交易日可以卖出,而场外申购的基金,需要等基金份额确认之后,才能卖出,即下一个交易日可能不能卖出,等待的时间相对来说可能要久一些。
表外业务是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的经营活动。
表外业务按其业务内容可分为承诺类业务、担保类业务、委托代理类业务、衍生金融工具类业务及咨询服务类业务。承诺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时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如承诺贷款业务。担保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连带付款责任的业务,包括担保、信用证、承兑等业务。委托代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收取一定手续费等为目的,接受客户委托,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代理、分销、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的业务,包括委托贷款、代理债券、代理资金清算、代收代付、代客理财、基金托管等业务。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是指建立在基础金融工具或基础金融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后者价格变动的派生产品,是交易双方通过对利率、汇率、股价等因素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某一条件进行交易或选择是否交易的合约。包括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远期、互换金融等。咨询服务类业务是指以银行拥有的专营许可权或行业优势,为客户提供的纯咨询服务性质的业务。包括理财顾问、委托代保管等业务。表外业务按业务性质可分为委托代理类业务、衍生金融工具类业务、或有负债类业务和咨询服务类业务。其中,或有负债类业务包括承诺、担保、保函、信用证、承兑等业务。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