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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9
《沉默的阴影:复仇之路》
靳如超,一个因幼年听力障碍而导致沟通困难的男子,性格偏执,与周围的人难以建立良好的关系。在学习和工作中,他与同学和同事之间的关系一直非常糟糕。然而,更令人担忧的是,他心怀仇恨,对邻居、继母、前妻以及亲属抱有深深的怨恨,并孤注一掷地蓄意寻求报复。
2000年的五月。靳如超来到河北省鹿泉市北白砂村,试图从王玉顺和郝凤琴那里购买炸药,然而由于炸药威力不够,他未能成功购得所需物品。但这并没有阻止他追求自己邪恶计划的决心。同年,靳如超来到鹿泉市石井乡石井村第一采石厂,在那里找到了胡晓洪,购买了50枚纸质火雷管和20余根纸药捻。这些可怕的材料将成为他报复的武器。
命运常常以微小的巧合和错误为线索,编织出令人难以预料的故事。2001年3月9日,靳如超和韦志花的命运交错在云南省的一个小村庄中发生了。
靳如超和韦志花曾是夫妻,但他们的婚姻关系日渐恶化。这一天,他们因婚姻问题再度爆发争吵,靳如超愤怒至极,手持柴刀对韦志花发动了可怕的袭击。他不顾一切地连续砍击韦志花的头部,造成了严重的颅脑损伤,使她的生命无法挽回。次日,云南马关县公安局迅速向河北警方发出了协查通知,希望能够追捕这名凶手。然而,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错误却成为命运的转折点。通知上,靳如超的名字被误写为“勒如朝”,这个疏忽的错位字使得警方在追踪嫌疑人时走上了错误的道路。靳如超利用这个意外的机会,逃离了警方的追捕。他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仿佛蒸发般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一时间,案件的进展陷入了停滞,让人们对正义的追求感到无力。
然而,命运的纠葛并没有就此结束。靳如超在逃亡的日子里饱受内心的折磨,他的罪行不断在他的梦魇中重现。良心的谴责和恐惧逐渐侵蚀了他的内心。
《黑暗阴谋的倒计时》
在安静的鹿泉市北白砂村,一个看似普通的村庄,隐藏着一个恐怖的阴谋。2001年3月12日的下午,靳如超悄悄踏入鹿泉市北白砂村郝凤琴的家中,与王玉顺和郝凤琴商定以每吨1700元的价格购买炸药。
次日,靳如超再次找到王玉顺和郝凤琴,用40元人民币购买了25公斤的炸药,并进行了一次可怕的爆炸试验。他们的邪恶计划开始逐渐展开。
接下来的一天,靳如超第三次来到郝凤琴非法制造炸药的废弃水泥厂,以950元购买了575公斤的炸药,并将其分装成14袋。他的目标变得更加明确,准备在特定的地点引爆这些致命的炸药。
在2001年3月16日的凌晨,靳如超乘车前往建设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楼旁。他事先将存放在那里的4袋炸药(共100公斤)分别放置在三单元的二楼、四楼的平台上。然后,他又乘车将存放在棉三宿舍花池边的炸药分两次运至棉三宿舍16号楼2单元的门口两侧。靳如超将炸药精确地摆放在棉三宿舍16号楼2单元一层楼梯旁、2单元一层楼道南墙下和2单元西侧一楼窗户下,每个地点都摞放两袋炸药(每袋50公斤)。另外,他在15号楼的西墙外侧放置了一袋炸药(25公斤),并用随身携带的剪刀在每个炸药上扎洞插入引爆装置。
最后,按照预定的顺序,靳如超点燃了引爆装置,依次引爆了16号楼1单元、2单元,2单元门口西侧和15号楼西墙外侧的炸药。然后,他乘车前往建设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电大街13号市五金公司宿舍、民进街12号院,用同样的方法,将事先放好的炸药一一引爆后,逃离现场。凌晨4时16分,育才街棉三宿舍16号楼发生爆炸,致使16号楼整体坍塌,楼内35户、132人遭坍塌掩埋;随后15号楼发生爆炸;4时30分,建设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楼发生爆炸,致使该楼3单元坍塌;4时45分,电大街13号市五金公司宿舍发生爆炸,致使该楼1单元坍塌;5时,民进街12号院发生爆炸,致使该院部分房屋倒塌。
经过救援后,该事件共造成108人死亡,5人重伤,8人轻伤。
《逃亡之路》
2001年3月16日,中国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在全国通缉靳如超。
靳如超冷酷无情地实施了这一犯罪行为后,立即制定了一个周密的逃亡计划。他知道公安机关需要时间来查明案情,所以他决定利用这段时间差,逃离石家庄。
靳如超找到一辆出租车,匆匆逃离了案发现场。他一路上心神不宁,但他知道他必须保持冷静。在途经107国道元氏收费站时,他下车并开始徒步绕过收费站,以躲避潜在的警察盘查。随后,他成功地搭乘了一辆开往邯郸、郑州和漯河的中巴车,而且他使用真实身份实名住宿,以掩盖自己的行踪。
次日,靳继续他的逃亡行程,乘车前往武汉,并再次使用真实身份入住了一家宾馆。他对于自己能够如此顺利地逃离追捕感到满意,但他清楚这只是开始而已。
第18天,靳从武汉乘坐一辆双层长途巴士,经过长沙前往衡阳,并在衡阳找到住处。就在他在一家餐馆吃饭时,他注意到一张贴在墙上的通缉令。他的心几乎停止了跳动,他的犯罪行为已经引起了全国警方的关注。
19日,靳从衡阳经过永州和宁远,最终抵达了道县,并找到了另一个住宿地点。他知道时间不等人,所以在当晚他没有住宿,继续乘车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20日,靳乘坐车辆穿过梧州和玉林,连夜疾驰而过,没有停留下来休息。他已经感觉到了警方的压力,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21日,靳终于抵达了广西的北海市,他知道他已经进入了一个警方高度关注的区域。到处都是他的通缉令,他不敢冒险入住任何宾馆。为了保持低调,他只能露宿野外过夜。
王、郝二人在见到通缉令后畏罪在村附近的机井房、果园躲藏一天两夜,在20日凌晨回家时被抓获
3月22日晚8时,49岁的北海监狱职工陈学球下班后驾驶摩托车途经福成至北海公路吉丰村附近时,一名年约40多岁的男子突然从路边树林走出来拦车,要求搭车[9]。陈某与其交谈时,发现此人北方口音并听力有障碍,且要求将车停在阴暗处,形迹可疑。陈某想起最近监狱的通缉令、怀疑他是逃犯,在亚叉岭立交桥要求男子下车后赶往2公里外的高德公安边防派出所报案。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永辉即带领刑侦人员赶赴高德镇开展排查,并陆续调集大批警力到现场进行搜捕。现场附近的两个杂货店店主反映,确有一名可疑男子购买了香烟饮料。民警进行检验,提取相关指纹。发现该指纹有15个特征与公安部在网上公布的靳如超指纹相同,认定为同一指纹。根据这一情况,北海市公安局局长黎尚军马上调集各警种,各分局警力在嫌疑男子出现的地方及周围进行大规模地毯式搜查,同时调集警力对所有公路、铁路、水路、航空港严密设卡布防,严防犯罪嫌疑人逃出北海。
3月23日凌晨4点20分,广西公安厅厅长陆炳华接到案情报告,立即偕同副厅长徐升率领有关人员赶到北海,成立了统一搜捕前线指挥部,同时电告全区各地公安机关,进行地毯式的搜索。上午7时30分,警方接到报告:有一名与靳如超特征相似的可疑人员往军屯水库方向逃窜,民警立即追截,民众参与追捕过程。在团江小学附近,6名追捕民警发现正在逃走的靳如超。靳如超发现追捕民警,丢弃随身携带的炸药、雷管及导火线往军屯水库跑去,最终终在已干涸的库底被抓获,并声称:“你们不用查了,我就是你们要抓的人。”此时,“3-16”特大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靳如超在广西北海市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伏诛》
在靳如超被押解回石家庄之后,因为害怕还有同伙尚未归案,警方立刻对其展开审问,但靳如超交代这起爆炸案的策划到实施都只有他一个人。为了验证他的说法,警方特地按照他的犯罪路线进行了实验,最后也验证了靳如超的说法。虽然实施爆炸只有他一个人,但是提供爆炸物的却另有其人,分别是提供雷管和导火索的胡晓红,提供炸药的王玉顺和郝凤琴夫妇,他们三人也立刻被警方抓捕归案。
2001年4月17日,石家庄中院对这起举世震惊的爆炸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第二天宣判。在一审中,靳如超、胡晓红、王玉顺和郝凤琴全部都被判处死刑,但四人皆不服,均提出上诉。4月29日,河北高院作出二审判决,改判胡晓红为死缓,其他三人判决不变。二审宣判完毕后,这三人被立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