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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9
2018年6月23日,沧州市人民政府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北省协调联络组办公室转交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三批)。全部交相关县级工作专班核查处理,要求县级相关单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核查工作。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县局核查情况进行了复查,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编号D130000201806220112
群众反映沧州市河间市沙河桥镇东苑各庄村陈均杰塑料加工厂,生产过程中气味刺鼻扰民。
接到交办单后,河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布置,责成沙河桥镇政府和环保分局立即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反映问题属实。经查,举报反映的陈均杰塑料加工厂位于河间市沙河桥镇东苑各庄村,建于2017年8月,为家庭作坊式生产,厂区占地面积120立方米,总投资8万元,年产塑料袋60吨。主要原辅材料:聚乙烯颗粒。主要生产设备:吹膜机3台、挤出机1台、制袋机2台。主要污染物为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2018年6月23日晚,河间市环保分局和沙河桥镇政府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但有明显的生产迹象。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河间市政府令其立即清除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取缔。6月24日现场核查时已取缔完成。
编号D130000201806220114
群众反映沧州市南皮县冯家口镇张汉家村东北角许文华五金厂,噪声扰民。举报人反映县环保局不作为、乱作为,对该村企业有包庇行为。
接到交办单后,南皮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6月24日,副县长李玉鹏带领南皮县环保分局、冯家口镇政府相关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中所提到的许文华五金厂实为沧州华苓伟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张汉家村东北角,东侧、北侧和西侧均为村路,南侧为住户,法人代表:南巧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27MA07XK5BXR,成立日期:2016年11月,注册资金:100万元,经营范围:五金冲压件、金属门窗配件、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主要设备:160吨冲床2台、80吨冲床2台、15吨冲床10台。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企业建在自家的院落内,无环评审批手续。冯家口镇电力部门已对该企业进行了断电。南皮县环保分局以前从未接到关于许文华五金厂噪声扰民的举报。举报人反映“县环保局不作为、乱作为,对该村企业有包庇行为”的情况不属实。下一步,南皮县环保分局将加强对该企业检查力度,防止企业私自接电生产,确保停产到位,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编号D130000201806220122
群众反映沧州市青县清州镇刘缺屯村东养殖小区内无名豆腐厂,废水直排厂外北侧沟内,燃煤烟尘无组织排放。
接到交办单后,青县高度重视,副县长王立新带领环保分局局长姚增祥、清州镇镇长周维浩、副镇长鲍魁联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属实。举报中所提无名豆腐厂实为青县友谊豆腐坊,经营者李永强,注册号:130922600197462,注册资金2万元。该豆腐坊主要生产豆制品,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黄豆)—浸泡—研磨—煮浆—点卤—产品。该豆腐坊使用立式燃煤锅炉一台,清洗黄豆的废水经管道排向北侧水沟内。青县政府责令清州镇政府对该豆腐坊燃煤锅炉予以取缔,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对北侧水沟进行治理。目前该豆腐坊锅炉已拆除完毕,其余设备正在拆除过程中。
编号D130000201806220134
群众反映沧州市沧县旧州镇郭村董振陆养猪场(存栏100头),无环评手续,粪便堆放村东北角,废水直排场北坑内,恶臭扰民;猪场东侧无名养鸡场(存栏2000只),鸡粪露天堆放在场门口,废水直排场北坑内。
接到交办单后,沧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沧县畜牧中心和旧州镇政府相关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属实。旧州镇郭村董振陆养猪场饲养生猪180头,位于该村北侧,猪场粪便污水流向村内的排水管道,猪场东侧养鸡场已停止饲养且全部出售。沧县已责令董振陆养猪场禁止向村内排水管道排污,近期内建设化粪池,污水用罐拉走,按时消毒,及时清理粪便。同时,董振陆也承诺近期内淘汰所有生猪,停止饲养。调查情况已在沧县政府网站、电视台和现场进行了公示。
编号D130000201806220137
群众反映沧州市河间市米各庄镇孙行石村北无名塑料厂,废水不经处理直排厂区渗坑内;村西无名金属表面处理厂,非法占用耕地,加工过程中粉尘严重且噪声扰民,夜间焚烧汽车配件异味扰民。
接到交办单后,河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布置,责成河间市环保分局和米各庄镇政府立即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群众反映的无名塑料厂名为孙庆林软门帘厂,位于河间市米各庄镇孙行石村,负责人孙庆林,主要产品为软门帘,主要原材料:PVC树脂粉、颜料,主要生产设备:挤出成型机、破碎机,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搅拌—挤出成型—包装—成品;主要污染物为挤出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配套安装光催化氧化处理装置1套,生产所用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孙庆林软门帘厂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生产用冷却水排入厂区防渗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该厂是河间市名单内列入提升整改类的“散乱污”企业,挤出工序已按照《河间市塑料制品行业规范要求》配套安装了光催化氧化处理装置,但集气罩安装不规范,废气收集效果差,已责令其立即整改,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待整改结束,由米各庄镇政府和环保分局联合验收合格后允许开工生产。
群众反映的无名金属表面处理厂实为孙长会金属表面处理作坊,位于河间市米各庄镇孙行石村,负责人孙长会,主要为汽车配件做表面抛丸处理,主要生产设备:抛丸机、普通车床,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抛丸—机加工—成品,主要污染物为抛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噪声。进行现场检查时该作坊处于停产状态,因其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厂区环境脏乱差,列入“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类。6月24日米各庄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非法占用耕地建设的地上附着物已全部拆除。
编号D130000201806220141
群众反映沧州市任丘市于村乡侯疙瘩村朱国新暖气片厂,无相关手续,生产时烟(粉)尘无组织排放。反映多次未果。
接到交办单后,任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立即组织任丘市环保分局及所属乡镇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属实。举报中所提朱国新暖气片厂实为任丘市腾远采暖设备厂,位于任丘市于村乡侯疙瘩村村东,主要生产暖气片,生产设备有切割机1台、电焊机3台,主要污染物为焊接烟气,配套了焊烟吸收装置,该厂无环保审批手续。于村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厂进行了拆除取缔。
编号D130000201806220157
群众反映沧州市青县北街小学南侧无名豆腐厂,燃煤烟气无组织排放,废水直排厂外东侧沟内,且噪音扰民。
接到交办单后,青县高度重视,副县长王立新带领青县环保分局局长姚增祥、清州镇镇长周维浩、副镇长鲍魁联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属实。举报中所提无名豆腐厂实为青县周君豆腐坊,经营者:周君,注册号:130922600198463,注册资金1.5万元。该豆腐坊主要生产豆制品,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黄豆)—浸泡—研磨—煮浆—点卤—产品。该豆腐坊使用立式燃煤锅炉一台,清洗黄豆的废水排向城区管网内,该豆腐坊前后均为住户,在生产过程中电机声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青县政府已责令清州镇政府对该豆腐坊燃煤锅炉予以取缔,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目前豆腐坊锅炉已拆除完毕,其余设备正在拆除过程中。
编号D130000201806220167
群众反映沧州市运河区朝阳路正达广场正达村小区2号楼南侧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无人清理。
接到交办单后,运河区领导高度重视,到现场对反映问题进行核查。经查,该举报问题属实。6月24日上午开始,运河区西环中街办事处联合城管中队及文园社区对正达小区违法小棚亭进行了依法拆除,对建筑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目前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编号D130000201806230014
群众反映沧州市运河区第六监狱门口两侧餐饮饭店,油烟味扰民且餐饮垃圾路边随意堆放。
接到交办单后,运河区公园街道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城管中队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河西北街及新生两路周边餐饮门店进行油烟污染清查,现场督查油烟净化设备是否开启,要求涉及油烟污染的餐饮门店必须开启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杜绝油烟造成的环境污染。对于证照不全和无证经营的餐饮门店要求立即停业整改,待证照齐全后再经营,并告知商户将餐饮垃圾及时倒入垃圾桶,由城管局定时清运。经核查,此举报问题属实。
编号D130000201806230022
群众反映沧州市青县汇川路与运河交口西南角渤海洗浴,燃煤锅炉冒黑烟,且常以停产应付检查。
接到交办单后,青县高度重视,副县长王立新带领青县环保分局局长姚增祥、城管局局长刘景雨联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中所提渤海洗浴已于2015年10月将燃煤锅炉淘汰,改为常压热水生物质气化锅炉,锅炉为0.5吨,现场检查时该洗浴因市场原因处于停业状态,但核查中发现该洗浴院内原料(生物质颗粒)露天堆放。青县政府现场责令该洗浴立即对院内原料进行苫盖,目前已整改完毕。
编号D130000201806230036
群众反映沧州市肃宁县梁村镇刘庄村南1公里处多家无名煤厂,装卸煤过程当中粉尘污染严重。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多次未果。
接到交办单后,肃宁县高度重视,县长颜世东、副县长张国强带领梁村镇政府和肃宁县环保分局有关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经查,刘庄村南1公里确实存在煤厂,煤厂区域内都安装着全覆盖的雾炮,装卸时雾炮抑尘,煤厂内及周边环保部热点网格和肃宁县安装的颗粒物监测数据同肃宁县其他区域相比,为持平状态,没有明显差异。但存有拉煤车辆在装卸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的现象。下一步,肃宁县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该区域管控,达到更好除尘抑尘效果,企业要落实环保责任,按照环保要求治理粉尘污染。
编号X130000201806230005
群众反映沧州市沧县汪家铺乡彭店村村民刘晋兴、刘长齐等人,长期在汪家铺乡第一中学北墙后边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及排泄物,长期无人清理,恶臭扰民。
接到交办单后,沧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汪家铺乡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调查,此问题为重复举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上次举报批次为第十八批,6月19日上午已对汪家铺乡第一中学北墙后边的5立方米生活垃圾及排泄物进行了清理,并在周围放置了垃圾收集箱,统一收集生活垃圾。调查情况已在沧县政府网站、电视台和现场进行了公示。
编号X130000201806230013
群众反映沧州市新华区小赵庄乡赵官屯村村北塑黄铁路北侧黑加油站,违规出售不达标成品油,曾被当地有关部门查处,但至今仍在营业;赵官屯村南公路西侧一加油网点,超范围经营出售汽油;新华区至沧县路段104国道两侧存在几十家黑加油点,违规出售不达标成品油,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
接到交办单后,新华区高度重视,立即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
针对沧州市新华区小赵庄乡赵官屯村村北塑黄铁路北侧黑加油站问题,6月24日,新华区组织联合执法小组到该区域进行排查,发现一停车场内正在给运输车辆添加柴油,新华区公安分局立即将涉案人员扣押并立案调查,市交警二大队将涉案车辆扣押,新华区安监局将涉案油品扣押,消防大队对储油罐注满水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油品进行抽检并将储油罐查封。
针对赵官屯村南公路西侧一加油网点,超范围经营出售汽油问题,6月24日,新华区对该网点进行联合执法,经现场检查进销台帐,询问当事人,调取监控,未发现该网点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针对新华区至沧县路段104国道两侧存在几十家黑加油点,违规出售不达标成品油问题,6月25日至27日,新华区多次组织联合执法,对104国道新华区路段两侧企业逐家排查,未发现黑加油窝点。
下一步,新华区将继续组织白天巡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该重点区域加大排查力度,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同时,责令小赵庄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确保该区域不出现黑加油窝点。
编号X130000201806230017
群众反映沧州市沧县兴济镇南堤村村南高宝忠化工厂、村东高相歉厂、村西周如新厂,生产废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饮用水。信访人要求对南堤村水质进行化验,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
接到交办单后,沧县高度重视,县长李军强、常务副县长李继昶带领沧县环保分局及相关部门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为重复举报,举报内容属实。沧县兴济镇南堤村四户化工厂,产品为氯化亚铜,生产工艺同为:线路板厂含铜废液(蚀刻液)加盐酸置换后,用酒精清洗获得产品。废水在酒精清洗半成品工艺环节产生。沧县兴济镇南堤村村北老书记化工厂为本村老书记高宝忠与周如新1996年合建,2000年停产并拆除设备。村南高宝忠化工厂名称为沧县津沧化工厂,2006建厂,2012停产,2013设备全部拆除。村东高相歉厂2005年建厂,2008年停产,2009主要生产设备拆除。村西周如新厂名称为沧县新兴助剂厂,2000建厂,2008年停产并拆除设备。2018年6月25日现场检查时,村北老书记化工厂已改为住宅兼养羊,村南高宝忠化工厂原生产厂房已全部拆除,现为高吉贤机加工厂。村东高相歉厂主要生产设备及厂房已拆除。村西周如新沧县新兴助剂厂,现利用原部分厂房建成养牛场。以上四家企业均不具备生产能力。经调查,以上企业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外排,检查时未发现废水直排地下痕迹。现该村饮用水为7公里外兴济镇东水厂供水。
2018年6月17日,沧县环保分局现场对村北高宝忠与周如新合建化工厂西侧20米处浅层地下水、村民饮用水采集了水样,由于沧县环保分局监测站不具备此类水质的检测能力,已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沧县将根据检测结果制定方案、解决问题。
编号X130000201806230033
沧州市南皮县冯家口镇张汉家村村民反映,该村徐文华私自砍伐村集体果树建五金厂,村民举报后,五金厂改为养猪场,生产设备搬到其家中继续生产,噪声严重扰民。
接到交办单后,南皮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6月24日,副县长李玉鹏带领南皮县环保分局、冯家口镇政府相关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举报中反映的徐文华五金厂实为沧州华苓伟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张汉家村东北角,东侧、北侧和西侧均为村路,南侧为住户,法人代表:南巧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27MA07XK5BXR,成立日期:2016年11月,注册资金:100万元,经营范围:五金冲压件、金属门窗配件、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主要设备:160吨冲床2台、80吨冲床2台、15吨冲床10台。举报件中所提的建设厂房己由南皮县国土局立案处罚。目前该地点用于养羊,无废水排放。该企业建在自家的院落内,检查时正在生产,无环评审批手续,南皮县环保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冯家口镇联合电力部门对该企业进行断电。下一步南皮县环保分局、冯家口镇政府将加强对该企业检查力度,防止企业私自接电生产,确保停产到位,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编号X130000201806230034
沧州市沧县大褚村乡东辛庄村村民反映,该村以陈桂同为首的养猪场(存栏500头)有20多家,养猪场粪便、污水乱排乱放,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枣树收成,且养猪场距水井不足100米,有污染地下水隐患。
接到交办单后,沧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沧县畜牧中心和大褚村乡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属实。陈桂同养猪场饲养生猪400余头,位于村南,为沧县温氏集团放养户,建有养殖棚1个,有阳光棚处理粪污,有1个沉淀池处理污水,在该场西北300米处有1眼机井还在使用中。此外,该村还有养猪户10家,均为沧县温氏、正帮、鲲鹏的放养户。沧县已约谈上述公司,要求其加强巡查力度,有效利用现有处理设施设备,及时清理,及时消毒,避免异味扰民。调查情况已在沧县政府网站、电视台和现场进行了公示。
编号X130000201806230036
群众反映沧州市沧县仵龙堂乡李家铺村桥南150米路西沧州鑫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无排污许可证,非法从事镀锌生产,含酸废水不经处理直排渗井,烟囱冒黑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接到交办单后,沧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沧县环保分局及相关部门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沧州鑫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28日经沧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法人:闫晓刚,位于沧县仵龙堂乡李家铺村南830米。主要产品为交通设施镀锌件,主要原料为带钢、铝板、角钢、钢丝、焊条、盐酸、锌锭、助镀剂,主要生产设备酸洗槽、水洗槽、助镀槽、冷却水池、锌锅、机加工等设备。主要生产工艺:工件—酸洗—水洗—浸助镀锌—热镀锌—整理—1级冷却—2级冷却—风干—入库。2018年5月经沧县环保分局审批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改为焊接烟尘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净化后排放,锌锅加热由煤气发生炉改为燃气加热。
2018年6月24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排污许可证正在申领中,7月中旬前可办理完毕。废气、污水处理设施齐全,含酸废水现暂存于生产车间内,待环保手续完善后即可进行转移。现场未发现渗井及烟囱冒黑烟情况。但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锌渣,未按照固废管理存放,已要求该企业对产生的锌渣合理存放。调查情况已在沧县政府网站、电视台和现场进行了公示。
编号X130000201806230038
沧州市沧县姚官屯乡后程子村村民反映,该村出入村的道路,年久失修,雨天泥泞,晴天扬尘,冬天路滑;村中间污水沟漂浮大量垃圾、杂物,且恶臭扰民;村后堆放大量生活垃圾,距村民水井不足50米,存在污染地下水井隐患。
接到交办单后,沧县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姚官屯乡政府进行调查处理。经核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群众反映“后程子新村出入村的道路,年久失修”的问题。经核查,群众反映的后程子新村路段位于沧县与沧州市新华区交界处,现在乡村两级正在为修建此段路与新华区及有相关单位协商中。
群众反映“村中间污水沟,漂浮大量垃圾杂物”的问题。经核查,2000年左右,后程子新村为浇灌农田开挖此沟。在今年4月沧县全县组织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中,将此沟内垃圾杂物全部清理干净,并设专人进行管护,不存在群众所反映的“漂浮大量垃圾杂物”。
群众反映的“村后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据村民水井不足50米,存在污染地下水井隐患”的问题。经核查,后程子新村村后生活垃圾在今年4月沧县全县组织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中,已全部全部清理存放到指定的垃圾存放点(东花园村北),不存在污染地下水井隐患。调查情况已在沧县政府网站、电视台和现场进行了公示。
编号X130000201806230049
群众反映沧州市泛海时代居住区(禧福·荷塘)项目,于2009年10月21日沧州规划局审批,但在2017年7月沧州中心区控制规划图中将其规划为绿地水面,规划局存在公然欺骗问题。
接到交办单后,城乡规划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不属实。泛海时代居住区(禧福·荷堂)项目规划方案于2009年经沧州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研究通过,该项目规划方案符合《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2010年6月24日沧州市政府批准实施《沧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2020)》,2014年2月17日城乡规划局据此向沧州市国土局出具了荷花池区域拆迁改造项目规划条件,规划条件中共五宗土地,其中宗地三紧邻荷花池。2014年9月10日沧州通泰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沧州市国土局签订了宗地三的土地出让合同,2014年12月8日办理了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5年1月5日办理了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审查泛海时代居住区(禧福·荷堂)项目宗地三用地及荷花池公园用地均符合《沧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2020)》。《沧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2030)》是2016年编制,2017年9月19日经市政府批准的,该版规划适用于2017年9月19日以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为此,该地块的使用性质没有违反城市规划。
编号X130000201806230052
群众反映沧州市任丘与河间交界处106国道吕广信泡沫保温板厂、任丘市兴创泡沫保温板厂(法人代表李幸),无环保、消防等手续,违法生产,非法排污,污染严重且有安全隐患。两企业常以停产方式逃避检查。
接到交办单后,任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立即组织任丘市环保分局及辛中驿镇政府有关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中所提两家企业均有环评手续,主要产品为泡沫板,生产工艺为:原料(聚苯乙烯)—预发泡—二次发泡—模压发泡成型—干燥—成品。主要污染物为废气。现场虽未生产,原料和生产车间已封闭,但存在出料口上方集气罩效果不佳,没有软帘;原料及半成品堆放混乱,没有区域划分等问题。当场要求其一周内限期整改,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编号X130000201806230069
群众反映沧州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沧州市东外环北路),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缺乏、贮存设施不规范,以及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废旧蓄电池、安全气囊、废尾气净化催化器、废油漆和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去向不明,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该举报为重复举报与第十六批编号X130000201806160039的内容相同。
接到交办单后,新华区高度重视,对沧州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再次进行核查,约谈相关人员。沧州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工商注册时间为1981年4月9日,注册地点位于新华区东外环北街,原主要经营范围:收购报废汽车、军队退役装备,收购、批发、零售钢材、废旧金属,废旧家用电器回收(不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房屋租赁,停车服务,再生资源交易市场服务。自2009年开始,由河北物流集团沧州有限责任公司对沧州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实施兼并后,原业务全部停止。沧州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在新华区已无生产实体,仅剩十余名员工未安置,已经没有任何业务,留置人员暂由河北物流集团沧州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经新华区工作人员再次核查,该企业仅有办公场地,在新华区范围内无汽车拆解作业。因此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沧州市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改工作专班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