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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9
作者:人民法院报记者 孟焕良 人民法院报通讯员 杨佳伟 发布时间:2016-06-05 10:05:03
多年以后,川籍少年小张还记得走出高墙的那个下午,久违的阳光下,那个判他有罪的女法官在朝他微笑。
这是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温奕弋,来接他出狱回家。买好车票,揣好路费,拎着零食,温法官帮助小张踏上归途。
几年前,异乡迷途,身无分文,盗窃判刑,小张的整个世界突然一起黑暗。“温暖工作室”却为他点亮了一盏灯。
2013年南浔法院少年庭成立,组建了全女性的未成年人案件主审法官团队,全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探索教育式、维权式少年审判模式,成立了“温暖工作室”并不断延伸职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受到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辉忠的批示肯定。
■“庭上的相遇” 法与情相融
跟孩子在庭上的相遇,是最无奈的见面。南浔法院功课做足,坚持用心去召唤、用诚去感化、用情去敲打、用爱去温暖未成年被告人。
在每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法官都进行庭前社会调查,全面了解其家庭、性格特点、社会交往、平时表现等,有针对性地确定教育方案,以及是否适用非监禁刑,帮助打消未成年被告人的顾虑。
“见面”也独具匠心。南浔法院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法庭改建成各方可以在同一平面围坐的“圆桌法庭”。庭审过程中,法官保持语气平缓、态度和蔼,注意营造宽松、缓和的气氛,注重法官与未成年被告人的感情沟通和交流,最大限度地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和抵触心理。
同时,对在开庭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或不宜到庭的,通知负有未成年人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选派符合一定条件的成年代表,作为诉讼参与人到庭,代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
该院把庭审过程变成教育、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全过程。加入当庭教育环节,法庭教育的主体,除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独任审判员、合议庭组成人员外,根据案件需要,确定由审前社会调查人员、热心于教育感化工作的社会公益组织干部、未成年被告人的近亲属或其所信任的人员担任。
“小陆本性还是善良的,现在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赃物也全部退了,并已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建议法庭依法从轻处罚。”共青团南浔区委沈书记曾作为“临时家长”,在法庭上发表过如此意见。
来自云南的小陆结伙他人两次盗窃近2万元财物。案件受理后,法庭获悉小陆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下落不明,爷爷、奶奶均已高龄,他独自一人随同乡在南浔打工。法庭邀请沈书记担任小陆的“合适成年人”,并在庭前特意安排这位“临时家长”与小陆见面,了解其思想动态。
法庭最终认定小陆犯盗窃罪,但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很多未成年人心智还未成熟,没有亲人陪伴,他们在庭上会产生恐惧、紧张的情绪,直接影响语言表达,严重的甚至导致庭审无法继续。”温奕弋说,“临时家长不仅充分保障了未成年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也能够像亲人一样抚慰他们的心理,使他们卸下心中枷锁,从消极受审转向主动认识自己所犯罪行的危害性,有助于他们悔过自新。真心希望更多符合条件兼具爱心和社会责任感的成年人,加入到这个行列。”
目前,南浔法院已会同区检察院、团区委、区新居民事务管理局等单位,选任了20多名“合适成年人”,多次为那些需要的孩子“认亲”。
该院还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推行判决书后附《法官后语》。《法官后语》涉及犯罪原因的剖析、人生轨迹的回顾、理想抱负的确定、人生真谛的揭示等方面,对未成年罪犯进行理想、信念、人生、前途等一系列情感上的教育。截至目前,已在77份判决书后附《法官后语》,法与情相融。
■“法官+X”双导师
不言放弃的帮教
离开法庭后,这些罪错的孩子还在南浔法院的帮教关怀中。该院明确“法官+X”双导师制,作为开展未成年人缓刑帮教的主要工作模式,一名法官加上一名村(社区)基层工作人员,共同负责一名未成年缓刑犯的帮教,法官导师开展庭前教育、判后释明、回访考察、主题宣讲等关心关爱活动和道德与法制教育。截至目前,已对39名未成年缓刑人员落实了双导师帮教。
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实施后,“导师”们第一时间一一拨通了曾经手案件的少年家长的电话,告知他们情节较轻的“前科”在档案里是被保密的,在孩子今后的就学、就业、任职中,可以免除报告。
接到电话的家长既诧异又感动。
“尽管案子早已完结,但是也许我们的一个电话,一声告知,改变的就是一个少年的命运。”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让温奕弋收获了很多少年和家长的信任。
为让孩子们不背上沉重的前科包袱,南浔法院明确了封存制度的适用范围、封存的内容、工作的交接流程、犯罪记录的查询条件及审核程序,并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教育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共同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目前,未成年人案件犯罪记录封存率为100%。
近年来,外来青少年务工人员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但由于外来青少年犯“人户分离”,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判处非监禁刑所必须的监管、帮教条件,以前法院大多对其判处实刑。
为了让外来青少年犯获得同样的帮教和帮助,南浔法院先后选择了数家具有一定规模、社会责任感强、民众口碑好的企业,建立异地户籍缓刑犯帮教基地。至今,已经将近20名符合条件的外来青少年缓刑犯,送进了这些帮教基地。他们有了稳定的工作维持生计,又能感受到通过自己劳动和亲人关爱带来的愉悦,真正走上了重生之路。
20万元“温暖基金”
弹奏人人心中的善弦
“温阿姨好,我是小琦。谢谢你们百忙中抽空来看我,蛋糕很好吃,礼物我很喜欢,水晶球也很漂亮。”
“小琦,很高兴收到你的短信,马上要大考了吧?希望你考出好成绩,同时也要注意身体哦。”
“嗯嗯,听我妈妈讲你们要帮我交学费,非常感谢,我会好好发挥,考出好成绩的。”
温奕弋的手机里一直保存着和小琦之间的短信往来。2012年的一天,11岁的小琦发现邻居家厨房着火,便大声呼喊并试图进去扑救,却不幸被邻居在慌乱中扔出的着火胶水桶严重烧伤,造成7级伤残。
致害人被判有期徒刑,但因家庭困难,仅仅赔偿小琦1.5万元。高额的医药费、漫长的治疗,让小琦全家跌入了深渊,本不富裕的家庭负债累累。
这引起南浔法院法官的深层思考。少年庭审理的少年刑事案件中,约80%是外地籍的,父母打工,平常对子女的教育比较少,经济困难,这些孩子迫于生活困难而重新犯罪的可能性不能低估。而因被他人伤害而致伤、致残的未成年被害人,也很容易因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和补救而对法律失去信心,对社会产生不满。能不能成立一个基金会,帮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渡过人生中过早出现的难关?
在少年庭提议下,2014年9月,南浔法院与南浔区慈善总会联合设立了法治关爱“温暖基金”,资助对象为刑事案件中确需帮助的违法犯罪青少年、未成年被害人和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子女。南浔法院捐资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目前,已募集到20万元,受惠未成年被告人及未成年被害人20余名。
小琦正是“温暖基金”发放的第一笔捐助款的受捐人。
“很多人想做善事,心里都有根善弦,你把它弹一下,它就会响一声附和。”温奕弋弹奏着那根善弦,还带领罪错少年传递善种,做慈善实现自我帮教。
一次,法官得知有场“守候星星的孩子”大型公益活动,便带着正处缓刑考验期的小颖,同去做志愿者。
小颖来自一个单亲家庭,父亲长期在外地工作,她竟然因为相信“吸毒能减肥”而染上毒瘾,并邀请“朋友”到家中吸毒,因留容他人吸毒罪被判缓刑。
那是小颖第一次听说“自闭症”这个词。看着那些不幸的孩子,她的眼神显出从未有过的柔软。在法官带动下,她开始帮着孩子们拣玩具,分零食,为孩子们表演的节目喝彩加油。
南浔法院少年庭每年还会组织处于缓刑考察期的孩子,到敬老院、孤儿院等地,开展公益活动,使他们在传递爱心、关心他人中,学会感恩,体会责任,认识到自身的存在价值。
“我会让自己成为一个全新的好青年,成为让父母骄傲的好儿子。”在敬老院帮助孤寡老人后的小杨,向法官写信发誓。
编辑:冯永龙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