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些批次食品检查不合格

小智 0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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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16号

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15大类食品209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4大类9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餐具洗消残留超标、农药残留等问题。

(一)汉滨区新每日优鲜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汝州市加多食品厂生产的八福源牌肥羊粉(方便湿粉),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汉滨区润美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北吉姥爷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善人牌满口香(酱腌菜),1批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三)安康市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张滩店销售的标称湖北省天门市旭升食品厂生产的开胃豆角,1批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四)安康市汉滨区锦香阁川味小厨使用的盘子、碗,2批次大肠杆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五)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销售的香蕉,1批次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六)石泉县鲜都汇果蔬超市销售的黄豆芽,1批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七)安康市家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1批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八)紫阳县徐勋荣蔬果经营部销售的豆芽,1批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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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17号

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10大类食品184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大类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餐具洗消残留超标、农药残留等问题。

(一)安康市汉滨区老徐记食坊店使用的勺子,1批次大肠杆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安康市汉滨区志英果蔬店销售的韭菜,1批次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白河县城关镇天天鲜蔬菜店销售的黄豆芽,1批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安康市汉滨区万家兴购物广场销售的豆芽,1批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紫阳万友鲜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芽,1批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六)安康恒亮商贸有限公司高井分公司销售的麦芹,1批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七)安康高新聚客隆生活超市销售的黄豆芽,经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生产企业高新老陈豆制品加工坊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内容来源: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 安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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